基本解释
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
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(草案)》,决定草案由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军人保险法是国家关于在军人遇到死亡、伤残、年透 病等风险时,以保险特有的方式给予经济补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通常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或国家元首发布。制定军人保险法的目的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,弥补军人因职业风险而造成损失,以维护军队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。
1997年3月颁布的《国防法》规定“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”。1998年9月,全国人大财经委根据人大代表的议案,为保障军人保险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,提出“研究制定一部比较完整的适用军人的社会保险法律。”同年10月,军队人大代表、总后勤部副部长丁继业建议尽快审议出台《军人保险法》,实现伤亡有补偿,现役有积累,退役有保障—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同意了人大财经委的意见。
1999年以来,军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,主动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,结合部队实际,对军人保险法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调研论证。2010年初形成《军人保险法(草案)》,并向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。2010年10月28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社会保险法》,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丁继业代表表示,目前呈报、审议《军人保险法(草案)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。
制定《军人保险法》,应在全面总结十多年军人保险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将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政策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,同时对现行政策制度进行调整完善。
(一)将军人伤亡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。军人伤亡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,主要是对执行军事训练、维稳处突、抢险救灾、科研试验等任务中牺牲伤残的官兵,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。这两项制度都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和完善,已经比较成熟,应当在法律中予以确认。
(二)建立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。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,“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”政策所需资金应由中央财政负担,设立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基金,对军人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给予补助。
(三)拓展军人保险覆盖范围。军人配偶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奉献和牺牲的特殊群体,应将现行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纳入军人保险制度保障范围。
(四)确立军地保险政策衔接机制。军人退役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,需要地方政府来落实,应对军人退役时保险关系衔接政策作出法律规范,增强军人保险政策制度的强制力和执行力。
(五)搭建军人保险发展平台。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,《军人保险法》在规范基本保险项目的同时,还应当对符合国家社会保险发展趋势、体现军人职业特点的补充保险问题作出前瞻性规范,更好地发挥军人保险服务保障部队建设的效能。(
字义分解
读音:jūn
[jūn]
武装部队:军威。军服。行(xíng )军。军功。军犬。军备。军纪。军衔。军阀。军令状。异军突起。溃不成军。
◎ 军队的编制单位,是“师”的上一级。
◎ 泛指有组织的集体:劳动大军。
读音:rén
[rén]
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人类。
◎ 别人,他人: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人热诚。
◎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人,文如其人。
读音:bǎo
[bǎo]
看守住,护着不让受损害或丧失:保卫。保管。保健。保障。保密。明哲保身。朝不保夕(早晨保不住晚上会发生什么情况。形容形势危急)。
◎ 维持原状,使不消失或减弱:保持。保洁。保质。保墒。
◎ 负责:保证。保荐。保修。保险。确保。担保。
◎ 旧时户口的一种编制,若干甲为一保。
◎ 旧称佣工:酒保(酒店服务人员)。佣保。
◎ 姓。
读音:xiǎn
[xiǎn]
可能遭受的灾难:危险。风险。冒险。探险。保险。铤而走险。
◎ 可能发生灾难的:险象。险情。险境。险峰。险恶。
◎ 要隘,不易通过的地方:险隘。险厄。险固。天险。
◎ 存心狠毒:险毒。阴险。
◎ 几乎,差一点:险胜。险些。
读音:fǎ
[fǎ]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◎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◎ 仿效:效法。
◎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◎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