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氏善举
未知 · 未知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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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子父亡逾年,大父亦亡。及其莽也,时届严寒,体故赢,手炭土,僵大雪中。治冢匠数人,蕴火覆之,沦以汤,乃苏,年五十五卒。卒时抱母大恸,嘱其孤某善事大母。
明公纵欲高心不垂半面,岂不畏天下窥公侯之浅深?与著绿袍、乘骢马,跄跄正色,谁敢直言?仆所以数日伺君,望尘而拜,有不平事,欲图於君,莫厌多言而彰公短也。
秦王色挠,长跪而谢之曰:“先生坐!何至于此!寡人谕矣:夫韩、魏灭亡,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,徒以有先生也。”
昔者范雎用于秦而收韩,商鞅用于秦而收魏,昭王未得韩、魏之心,而出兵以攻齐之刚、寿,而范雎以为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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