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捐佩 ”。亦作“ 捐珮 ”。抛弃玉佩。语本《楚辞·九歌·湘君》:“捐余玦兮 江 中,遗余佩兮 醴 浦。”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祭屈原文》:“访怀沙之渊,得捐珮之浦。” 唐 柳宗元 《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言怀感时书事寄张员外》诗:“共思捐珮处,千骑拥青緺。” 宋 蒋捷 《贺新郎·弹琵琶者》词:“捐佩洲前裙步步,渺无边、一片相思苦。”参见“ 捐玦 ”。
读音:juān
[juān]
舍弃,抛弃:捐弃。捐生。捐躯。 ◎ 献助:捐资。捐献。捐助。募捐。 ◎ 旧时献钱得官职:捐官。捐纳。 ◎ 赋税的一种:车捐。房捐。
读音:pèi
[pèi]
挂,带:佩带。佩戴。佩剑。 ◎ 古代系在衣带上的玉饰:玉佩。 ◎ 心悦诚服:佩服。钦佩。敬佩。可佩。
邮箱: 联系方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