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释义](动)〈书〉抛弃。 [构成]并列式:捐+弃 [例句]多少仁人志士为了祖国和人民;不惜捐弃自己的一切。(作谓语)
1.[书] (抛弃) relinquish; abandon
亦作“ 捐弃 ”。抛弃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。” 汉 王褒 《九怀·株昭》:“瓦砾进宝兮,捐弃 隋 和 。”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逆胡 尒朱兆 ,穷凶极虐,天地之所不容,人神之所捐弃。” 明 郑若庸 《玉玦记·设誓》:“奈捐弃家室,迷恋烟花。” 清 刘大櫆 《吴君墓志铭》:“盖君虽捐弃科名,而其於学问文章未尝须臾怠废。” 丁玲 《母亲》二:“为了孩子们的生长,她可以捐弃她自己的一切。”见“ 捐弃 ”。
读音:juān
[juān]
舍弃,抛弃:捐弃。捐生。捐躯。 ◎ 献助:捐资。捐献。捐助。募捐。 ◎ 旧时献钱得官职:捐官。捐纳。 ◎ 赋税的一种:车捐。房捐。
读音:qì
[qì]
舍去,扔掉:抛弃。遗弃。弃权。弃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弃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弃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弃置不顾。弃瑕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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