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法治罪。《史记·万石张叔列传》:“ 庆 幸得待罪丞相,罢駑无以辅治,城郭仓库空虚,民多流亡,罪当伏斧质,上不忍致法。”《汉书·吴王刘濞传》:“ 匈奴 攻 代 , 仲 不能守,弃国间行,走 雒阳 ,自归,天子不忍致法,废为 合阳侯 。”
读音:zhì
[zhì]
送给,给予:致仕(退休)。致辞。致电。致力。致哀。致命。 ◎ 招引,使达到:致病。致使。以致。专心致志。 ◎ 意态,情况:大致。别致。景致。兴(xìng )致。 ◎ 细密,精细:致密。精致。
读音:fǎ
[fǎ]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◎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◎ 仿效:效法。 ◎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 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 ◎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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