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:“有少年得斗鶉,其儕求之不与,恃与之昵輒持去,少年追杀之。 开封 当此人死, 安石 駮曰:‘按律,公取、窃取皆为盗。此不与而彼携以去,是盗也;追而杀之,是捕盗也,虽死当勿论。’”后将此案称为“鶉刑”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拗相公》:“文章谩説自天成,曲学偏邪识者轻。强辩鶉刑非正道,误餐鱼饵岂真情。”
读音:chún
[chún]
〔鹌鹑〕见“鹌”。
读音:xíng
[xíng]
对犯罪的处罚:刑罚。刑法。刑律。刑事。执刑。服刑。 ◎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刑讯。受刑。刑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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